重庆售后服务认证-废弃产品管理程序
10 废弃产品管理程序OBL-P-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废弃产品的识别、处置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固体污染防治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废弃产品
是指在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材料、零配件、塑料、污染物等可能涉及和环境保护的物品。
4 职责
4.1 根据产品的特性,公司识别的主要废弃品为 废弃材料、零配件、塑料 。针对国家尚无相关强制要求,以公司制度为准。
4.2 产品在销售给顾客后由顾客所有,维修时,服务部门负责对废弃产品情况进行建议。
4.3 涉及到处理废弃产品的回收或处置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国家有关和环保的规定。
4.4 公司在有关说明书、培训等提示对废弃产品的处理方法和要求,并有效告知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