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售后服务认证-服务网点返修管理
7 服务网点返修管理
7.1 返修条件
1) 因现场条件不具备,无法维修的设备。
2) 客户要求返回公司总部进行维修,检测的设备。
3) 因技术问题,现场无法处理的设备。
4) 其它因素,导致现场无法维修设备。
7.2 设备返厂要求
1) 设备返厂需和公司售后主管(经理)确认,并填写返厂维修单(如下),经服务网点售后经理确认后,传真至公司总部。
2) 返回设备后必须OA通知公司供销部主管(经理)物流部经理,并OA写明返回日期,返回所使用的物流公司名称,电话,是否有到付款,公司收件人姓名,及预计到达公司时间.
7.3 保内
1) 所有设备之发货日期起公司对设备保修期为30个月。
2) 人为损坏与非质量原因,其它因素造成的设备与零配件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3) 在《售后服务免收保外维修(配件)费用说明》范围内的。
7.4 保外
7.4.1 服务网点承担费用
1) 发货之日起超出30个月,但因无法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服务网点原意承担零配件或设备成本的。根据公司供销部传真所需配件可从售后系统下单,旧件不再退回服务网点。
2) 在保修期内人为损坏,或其它因素非质量问题损坏,并无法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服务网点原意承担成本的,根据公司供销部传真所需配件可从售后系统下单,旧件不再退回服务网点。
7.4.2客户承担费用
不在保修范围内客户愿意承担维修费用的,根据公司售后传真所需要的配件,必须从合同评审下单,或技术服务中心下单。
7.5保外维修费
1)维修所需零配件费用。
2)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电泳,测试,及包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