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物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内货物托运书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向货运部门或其
国内空运空运航线
国内空运空运航线
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果货运部门或其代理人要求托运人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
2、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紧急物品及有时间限制要求的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托运手续。
3、托运人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经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4、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托运人托运运输条件不同或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货物托运书。
国际货物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2、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4、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
5、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手续
1.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2.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托运。
3.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拴挂自理行李牌。
4. 不属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5. 国际空运资料: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箱单、、相关许可证件。
包装与标识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
2、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
3、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
4、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留标记和标签。
5、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重量与包装尺寸
国内货物
1、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重量和包装尺寸。
2、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3、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
4、每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
5、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国际货物
1、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具体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重量和包装尺寸
2、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3、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单位以0.5千克计算,不足0.5千克的按0.5千克计算,超过0.5千克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4、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押运货物
1、根据货物的性质,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专人护理、监护,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承运。
2、托运人应事先与机场货运部门联系,定妥运输的航班、日期、吨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押运货物送机场货运部门办理托运手段。押运员自行购买机票办理乘机手续。
3、押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除证明是由于机场货运部门的过失造成的,均由押运员负责。
危险品定义
危险物品,是指对人体健康、飞行、财产或者环境能够构成危害,且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所颁布的《危险物品航空运输技术指令》危险物品品名表中列明或者根据该《技术指令》分类的物质或者物品。
按照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即国际民航组织的《危险物品航空运输技术指令》和国际航协(IATA)的《危险物品规则》,航空运输活动中的危险物品根据其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九大类:1、爆炸品;2、气体;3、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4、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气体物质;5、氧化剂和过氧化物;6、有毒和传染性物质;7、放射性物质;8、腐蚀性物质;9、杂项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危险程度不同,危险物品则可以分为客货机均可载运的危险物品、只限货机运输的危险物品、正常情况下禁止运输但在有关国家特殊豁免可以载运的危险物品,以及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运输的危险物品。
这些危险物品中既有其危险性显而易见的各类化工产品,也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公众容易忽视其危险性的物品,如香水、药品、汽车、电器,还有经过特殊手段保鲜的水产品,甚至某些动物、水果在特殊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危险物品的种类还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