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名并盖公章)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盖章) 一份(必须认真、完整用正楷填写,空格处用/划掉);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情况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交(竣)工验收证书(有几个施工、设计单位盖几个公章,没有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捺手印,表内填写工程概况)一份;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本人签字)一份;委托书(工程办理必须委托人或受委托人亲自办理及领取意见书,委托日期为申报之日起至一年)一份;
5、施工(土建、消防、装修)、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加盖 相关单位公章)各一份;
6、消防总平面图(盖设计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章)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及建筑设计说明图(包括设计说明图和系统图,加盖竣工图章及各单位确认公章);
7、消防产品(受理窗口核对的产品、防火涂料、救生缓降器、阻燃电缆等)与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8、《建设工程选用消防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清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
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同时提供隐蔽工程中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 (隐蔽工程:外保温材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管道井封堵、变形缝封堵、钢结构防火处理等)(记录要求建设、 施工、监理单位盖章,参照质监站上报表格,体现做法、内部验收);
10、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一份,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加盖检测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