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保证起重机年检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次使用起重机都应到生产调度处办理请销点,没有办理请销点不能擅自操作起重机。
3.每次使用起重机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装置及各润滑点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检查起重机和吊具要按照规范进行,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区域设置警示性标志、围栏等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警戒线。
5.挂钩起重人员应戴玻璃钢帽(非平常用的轻质帽)。
6.起重机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当遇多人指挥时,应停止操作;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起重机司机要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并严格执行规范起重吊运信号,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起重机司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应鸣铃警告3-5秒钟,吊臂下、吊物下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载物未稳定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8.起吊重物应沿着通道行走,严禁从人身和设备上方通过。
9.起吊前应先了解起重重量,当起吊物的重量接近桥式起重机的负荷极限时,应先试吊半公尺,并制动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严禁超重起吊;起重机在起吊时,注意远离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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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当起重机临近终端、吊钩临近限位、两天车相邻或遇有其它障碍物时,速度应减慢,确保随时能立刻停车。
11.工作间隙,起吊物不得悬空停留。
12.空钩运行时,吊钩应升到位置才能运行。
13.起吊运行中,地面应有人跟随,必要时有人扶正。
14.对有驾驶室的起重机,司机要在规定的地点进出驾驶室,车未停稳,严禁上下。
15.工作时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得离开作业点。
16.正常情况下不得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档器冲撞停车。
17.起重机在工作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待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18.设备使用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规定的位置,各控制手柄、按钮复位,吊钩置于上限位处,切断电源。
19.每次使用做好运行记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