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办CCC认证的证明
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进口产品,若符合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列明的免办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免办证明》)。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CCC认证《免办证明》
1.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 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 直接为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5.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 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
7.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注:《免办证明》涉及的产品不包括旧设备、旧零部件等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