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实施条例》[3]
2021年4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颁布《食品法》修正案,其内容就是针对第三十五条进行修改,明确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市场准入方式由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为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