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1、研究员、副研究员;
2、教授、副教授;
3、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4、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5、高级实验师;
6、高级统计师;
7、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8、编审(正、副编审);
9、译审(正、副译审)、高级(主任)记者;
10、正、副研究馆员等。(《中国统计年鉴》定义)
11、大法官(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
12、高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13、大检察官(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
14、高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