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
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
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着。
3.近5年聘任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含)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含)以
上;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5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达到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者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
6.计算机能力达到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者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