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资格证书,且近5年聘任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含)以上。
3.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会计师
工作5年(含)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工作2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5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者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
6.计算机能力达到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者符合工信厅人;另外随着一些计算机软件网络等协会的出现,以及一些企业厂商也在计算机认证方面发展属于自己的计算机人才职称评定,并且在行业内取得了不错的。这些职称一般也分高级,中级,普通等。这些职称只需考过其单位举行的认证考试即可获得职称证书。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