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函是*******支行为*******有限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编号为******购销合同提供的担保。本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在本保证期内如因被保证人严重违约问题而给贵司造成损失,我行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柒个工作日,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索赔的金额。
(一)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由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证期内送达本行;
(三)你方的索赔通知同时附有:
1、声明你方索赔的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支付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有上述违约事实并由双方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本保函由本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保函有效期个月,期满失效后请将保函退回我行,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均视为自动失效。
银行盖章:
行长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