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死者亲属申请书。内容包括:死者遗体外运的特殊原因、运输方式、主要直系亲属签名等;
(2)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属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须提供公安机关火化通知单并留复印件存档;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死者系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应提供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土葬习俗应予尊重,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5)死者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或殡仪馆同意将遗体运回原籍、并监督遗体火化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