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景灯光照明应根据城市规划统筹考虑。楼体亮化城市夜景照明应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反映一个城市特征的标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不仅照明功能合理,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画龙点睛,成为城市形象的经典之作。
2.根据城市功能进行夜景设计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夜景设计要与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其灯光照明一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风格要求。
3.把城市亮化工程当作城市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环境景观的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体态庞然大物又含微观小品,有的重在实用功能,有的突出装饰观赏价值。从过去侧重于功能转化为实用和美学并重。今后要持续性、规范化,有计划的扩展实施和提高技术与艺术水平。
4.城市亮化工程与建设工程设计紧密联系。
努力把城市亮化工程工作融合在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在现代化市政工程、重点文物和老街坊修缮、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等工作时,可以两者配合进行。
5.加强对城市亮化工程工作的管理。
管理工作对保持城市亮化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照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包括管理的科学化和管理的法制化。同时要利用现代化控制技术进行科学管理,不仅能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还能保证经济实用,以取得的效果。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